近日,怀化学院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。经该校党委研究决定,聘任李伟迪为怀化学院法律顾问团团长,张艳红为法律顾问团秘书,胡滨、覃志军、苏艳清等为法律顾问团成员,以上人员均为怀化学院专业教师,聘期为3年。
该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董正宇告诉记者,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努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举措。法律顾问团将承接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,利用自身的专业素养、丰富的实战经验, 保障学校在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行稳致远。
作者:郭辉 通讯员:吴晓丽 卓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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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教育融媒